证券市场会计监管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市场公平、有效和透明,降低系统风险,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就我国证券市场而言,盈余管理是会计监管的主要内容,而会计准则是会计监管的主要手段。本文针对我国进行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的契约动机和反政府监管动机及其所表现的特征,就最有可能用于盈余管理的会计选择、会计估计和会计职业判断及其组合进行实证研究,得出了一系列的重要结论,并据此为改进我国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特别是改进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本文首先追根溯源,从大量的文献中厘清了会计监管理论的缘起和发展脉络,指出应以基于产权理论和政治活动的经济理论的会计监管理论,作为指导证券市场会计监管的理论基础。然后,从我国正在运行的会计监管体系出发,界定了其目标、主体、客体和手段,指出了其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会计监管体系的特点。进而,运用基于产权理论和政治活动的经济理论的会计监管理论,对我国进行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的契约动机和反政府监管动机及其所表现的特征作出了理论分析,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修正了分红计划假设、负债权益比率假设和规模假设。
在此基础上,本文抽取了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之前2005年我国上市公司样本,通过建立有序分组的线性趋势检验模型研究证实,以0.05为显著水平,我国上市公司存货收发频繁程度与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简化程度之间,并不显著存在一般认为应有的线性关系,排除了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这一混杂因素的影响,进而,通过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证实,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也并不显著受政治和契约成本的影响。但是,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证实,上市公司对非流动资产减值的会计估计和会计职业判断,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规模和负债权益比率的高低之间的关系有统计学意义,与是否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和公司成立时间之间的关系没有统计学意义。
以上研究结果表明,由于一方面通过会计选择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对会计选择的变更已有一套比较严密的监管措施,所以,上市公司不太可能通过会计选择进行盈余管理;而通过会计估计、会计职业判断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巨大,难以监管,所以上市公司在必要时完全可能通过会计估计和会计职业判断进行盈余管理,甚至大肆操纵利润。不过这一结论最终是否成立,尚待对其他会计选择、会计估计和会计职业判断进行进一步的检验。
因此,应加强理论研究,制定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国际规范的会计准则,特别是要深入研究相关的交易和事项的实务背景,制定更加严密的条款,对会计估计和会计职业判断进行规范,使我国的会计准则建设始终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与时俱进、趋同等效,以加强政府对证券市场的监管,维护社会公众和企业自身的利益,提高我国对外开放的水平。
关键词: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 会计准则 实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