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教育、宗教、艺术这样一些文化现象来说,科学技术可以算是一种后生的文化现象。众所周知,自从人类有了教育之后,就有了关于教育规律的教育学。相应地,对应于宗教也有了宗教学;对应于艺术,也有了艺术学。很显然,对应于科学技术,也肯定需要有科学技术学。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就是关于这一个学科构想的导论。
借这本书出版的机会,我要就学术界关于“科学技术学应不应该研究自然观”的疑惑做一个简短的回答。
2003年8月,我带着我主编的《科学技术学导论(自然辩证法概论)》参加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科学技术学专业委员会的学术讨论会”。期间,有朋友发表质疑的意见说,科学技术学包容不了自然观。我认为,这既是个误解,也与某些历史原因有关。
我国以往的自然辩证法研究,曾经走了一条“哲学代替具体科学”的道路。为此,不少人先验地默认了一些模式化了的“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有人以为,有了辩证唯物主义哲学,超越科学或把科学当婢女,就可以建立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在这种恶劣学风的影响下,我国出现了一些单凭主观想象去构造“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荒唐。它严重败坏了我国的学术风气,毒害了人们的思想。我国学术界一些治学严谨的前辈,如许良英先生,一直对这样的坏学风持批评态度。
事实上,我们关于自然界的所有看法,都不能超越科学技术本身。我们只能透过现有的科学技术成就来概括并综合性地再现自然界的图景,却不能蔑视科学,以主观想象的方式去人为地构造自然观。所以,科学技术学研究自然观,不仅天经地义,而且必不可少。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我的这本书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与众不同:
第一,我不提“人工自然”。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人类活动的结果,尤其是人造物对于自然界的破坏作用。但是,我认为,“人工自然”这个概念的构造是不合逻辑的。凡是“人工的”(Artificial)都肯定不是“自然的”(Natural);凡是“自然的”也肯定不是“人工的”。从概念构造上分析,“人工自然”无异于说了个“圆的方”或“方的圆”。这显然是荒唐的。再进一步地说,如果“人工自然”可以成立,则“鸟工自然”“鼠工自然”“蚁工自然”,等等,也都是可以成立的。这样,势必陷入黑格尔所说的那种“恶无限”之中,从而严重违背被我们多次阐述过的科学的简单性原则。基于这样的考虑,我实际上一直拒绝使用“人工自然”这个术语。在我原来主编的教材中,我也从来不使用这个概念。借这个机会,我把我一直拒绝使用“人工自然”的原因,向读者做个公开的说明。
第二,加大了反对伪科学、迷信和神秘主义的力度。科学技术学的一个重要学术任务,就是提高识别和抵制伪科学、迷信和神秘主义的能力。但是,近年来我国科技界、教育界、学术界出现的思想混乱,表明我国反对伪科学的任务还很繁重。一些从事“自然辩证法”多年的教授和学者,经常在这个问题上立场动摇、态度暧昧、是非不分,甚至公然为伪科学、迷信和神秘主义辩护。它使得我们的学术工作陷入了“只开花不结果”甚至“开鲜花结恶果”的尴尬境地。为了扭转这种局面,我在本书中加大了反对伪科学,反对迷信和神秘主义的力度。第三,淡化“观”念,强化原理。以往的同类读物,大多强调一些“观”念,甚至全书干脆就是一些“观”的展览。自然观、科学观、技术观、科学技术观,皆以“观”为主。事实上,“观”是可以改变的,而“原理”则是相对稳定的。我们只有掌握了科学技术学的各种原理,才能更好地领会和识别那些形形色色的“观”。
因此,我在这本书中更多地是强调作为科学技术学理论基础的原理,而不是那些五花八门、变化多端的“观”念。不仅如此,我还在书中清除了曾经在我国非常时髦、也曾经非常流行的关于自然界、科学技术和人类社会所做出的那些“似真性的废话”表述。如“自然界的系统性”,“自然界演化的守恒性”之类,我在本书中一律予以废除,以彰显科学技术学的务实精神。
2003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自然辩证法概论〉教学基本要求》,其中有这样一个表述:“自然辩证法是科学技术研究(即正在形成的科学技术学)的思想理论基础。”既然“自然辩证法是科学技术学的思想理论基础”,则“自然辩证法概论”等价于“科学技术学导论”,这样的逻辑应该是不证自明的。事实上,这本书就是以教育部颁发的这个“基本要求”为参照,按照半专著性教材模式写出来的。其中,既包括我个人对已经成型的原理的理解、综合和概括,也包括了我对学术界依然有争议的某些学术问题的研究成果。它完全可以作为理、工、农、医、商、管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和博士生“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的教材。
张功耀
2008年6月21日
于中南大学高家坪寓所